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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倫理
輔導倫理之涵義是指
輔導人員對當事人、當事人的關係人、服務機構和社會之間互動關係的規範
- 當事人的權利
- 自主權:自主決定是否接受服務
- 受益權:福祉優先
- 免受傷害權:應受保護的權利
- 公平待遇權:被公平對待的權利
- 要求忠誠權:有權利被尊重、被保密、被真誠的對待、被正確的紀錄
- 隱私權:受憲法保障的隱私權
- 輔導員的責任
- 專業責任:專業人格修養、知能訓練
- 倫理責任
- 法律責任
- 尊重學生有接受輔導及求助的權利,不能假借任何藉口,予以歧視或拒絕,亦不能強制學生接受輔導
- 確認自己的諮商輔導能力,知悉並善用適當的輔介資源,且應不斷進修,充實個人之輔導專業知能,以提升輔導品質
- 尊重學生個案之隱私,對其個人資料與輔導內容應保密,不得任意外洩或轉移,必須提供輔導資料時,應以學生之權利為優先考慮,未徵得當事人之同意,不能對外洩漏任何晤談內容或其他輔導資料
- 清楚界定與個案的師生關係,不得與個案有任何親密關係
- 如果有學生送我一百隻紙鶴請問可以接受嗎?
- 如果有學生要求我當他的乾哥哥或乾姐姐,請問可以答應嗎?
- 尊重個案的價值觀,瞭解當事人有決定權,不代做決定,或強制其接受教師的價值觀或意見
- 輔導學生應謹言慎行、信守承諾,避免造成學生的身心傷害
- 不要去刺探問題,不要為了好奇去問問題,形成一種壓迫性關係
- 必須討論個案時,謹慎處理資料,並應考慮學生的最佳利益
- 解釋測驗資料時,力求正確、客觀及完整,避免偏見和誤解
- 遇有嚴重問題或重大決定時,宜酌情徵得學生家長獲監護人的同意,並在不違背保密原則下,與所有關係人做好溝通與協商
- 涉及有緊急危險性,危及當事人或其他第三者時,則應通報處理,或向相關的個人或機關提出預警,避免傷害
- 發現同仁有違反輔導專業倫理的行為時,應予規勸;若規勸無效,應尋適當管道予以矯正,以維護教育專業之聲譽及學生權益
- 教師瞭解個人專業知能的限制,必要時應於已轉介
- 辦理轉介時,務必要向家長說明轉介機構的性質、服務限制、不要引發家長認為轉介機構是萬能的幻想
- 盡可能讓學生與家長自己選擇及安排受轉介的機構
- 如果學生與家長在轉介初期表現被動或依賴時,不要吝於幫忙
- 轉介之前必須取得學生與家長的同意
- 輔導人員在諮商方面,重要的專業倫理守則為何?
(A)得知當事人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緊急危險時,應立即與其他專業人員商討防範措施
(B)在進入諮商關係前,知道當事人曾接受其他諮商員輔導,需獲得當事人同意才能開始進入輔導
(C)自覺當事人的問題超出自己的專業能力時,應轉介給適合的諮商員。若當事人不願轉介,輔導員有義務繼續輔導
(D)在處理任何與當事人有關的事件或終止輔導關係時,皆需獲得當事人的同意才可施行
- 若個案告訴你,他非常痛恨班上一位同學常常嘲笑他,讓他在其他同學面前抬不起頭來,他打算要給他一個教訓。身為輔導老師,在專業倫理守則上,你有何責任與義務?
(A)和個案進行充分討論,讓他打消這個念頭
(B)和個案的父母討論,共同協助個案解決問題
(C)觀察一段時間,再決定是否告知潛在的受害者
(D)告知個案,輔導老師在必要時會通知相關機構與人士
- 目前有關兒童保護個案之流程包括(甲)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專線的接獲通報(乙)後續之診斷處遇(丙)社工人員接案(丁)危機處理,正確的流程應為?
(A)甲乙丙丁
(B)丙甲丁乙
(C)甲丙乙丁
(D)丁甲丙乙
輔導倫理整理好了喔~請來看一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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