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分析學派英國教育哲學家
皮德思(R. S. Peters)在他《倫理學與教育》一書中認為教育之規準簡言之有三,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Peter’s three Education Criterias: Cognitiveness, Worthwhileness, Voluntariness),是一種
真善美的規準
- 合價值性:是指教育要合乎價值,符合正向價值意義,教育必須符合一切正向發展的價值活動,價值包含有助於學生個人潛能開展、或是學生知識道德的增進
- 教學童大胃王比賽(非教育)
- 教學童拿石頭打落水狗,看誰打得準(反教育)
- 惡意謊言是不道德的,但善意謊言則可以斟酌(教育)
- 合認知性:是指教育要合乎認知,符合求知和辨認事實,課程教材應具有驗證性或是否證性,也就是可提供學生反覆證明其真假,並要適於配合學生的身心發展條件
-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非教育)
- 今天天氣晴朗,心情愉悅(非教育)
- 子孫智慧高低及未來成就與祖墳面積大小成正比(反教育)
- 直角三角形兩鄰邊平方和等於斜邊平方和(教育)
- 教學童認識自然生態與推廣保護環境生態活動(教育)
- 合自願性:是指教育要合乎自願,符合學習者的意願、學習者的自發性,避免灌輸學生知識或是給學生洗腦,應重視學習者的動機、興趣、能力或潛能等等
- 體育老師上游泳課時同意讓遇到生理期及生病的同學免下水(合乎自願)
- 教師在課堂上宣揚自己的宗教信仰,並強制學生配合進行相關的活動(不合乎自願)
- 可以把一匹馬拉到河邊,但卻不能強迫牠喝水(合乎自願)
為什麼"惡意謊言是不道德的,但善意謊言多少可以斟酌"不是合價值性呢?"教學童認識自然生態與推廣保護環境生態活動"不是合認知性呢?
回覆刪除我想是誤植,但點出一個重點,三規準並非獨立而是可以共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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