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社會心理學家
海德(F. Heider),重視對人知覺的研究,認為對人知覺的研究實質就是考察一般人處理有關他人和自己的信息的方式。一個觀察者對被觀察者行動為何如此感興趣,他像一個樸素心理學家那樣去尋求對行為的因果解釋。在海德看來,
行為的原因或者在於環境或者在於個人。
如果在於環境,則行動者對其行為不負什麼責任;如果在於個人,則行動者就要對其行為結果負責。海德關於環境與個人、外因與內因的歸因理論成為後來歸因研究的基礎。他認為,對人知覺在人際交往上的作用就在於使觀察者能預測和控制他人的行為
- 環境原因如他人、獎懲、運氣、工作難易等
- 個人原因如人格、動機、情緒、態度、能力、努力等
- 如一個學生考試不及格,可能由於個人原因:他不聰明、不努力等;也可能由於環境原因:課程太難、考試不合理等
- 其歸因理論可分為下列兩種:
- 情境歸因(Situational Attribution):外因,將行為發生解釋為情境(環境)因素使然者
- 性格歸因(dispositional attribution):內因,指個體將行為之發生解釋為自己性格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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